金播云商金播集采版块交易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建筑商、施工商、建筑机械设备生产商、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商、相关配件及原材料供应商等用户的物资采供管理体系,提升采供效率,推动采供全程透明、高效、公正、专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金播平台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本规则适用于上海金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金播云商平台(http://www.kinbec.com)上所有物资的招投标及买卖、租赁交易业务,采供双方必须是注册用户方可进行相关的业务操作。
第二条 定义
2.1金播云商:指在金播平台内,主营建筑机械类整机设备销售、租赁及相关零配件、原材料交易的B2B电商平台。
2.2 供应商:指符合金播平台服务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同意遵守金播平台各种规则、条款,并通过金播云商平台从事建筑机械整机设备及相关零配件、原材料商品交易的自然人或法人。
2.3 采购商:指符合金播平台服务协议所规定的条件,通过金播云商平台购买建筑机械整机设备及相关零配件、原材料商品的自然人或法人。
2.4金播集采:指金播云商平台内的适用于多品类、大批量配件及原材料采购形式的交易板块。采购商将采购需求以采购公告的形式发布在金播集采版块上。在公告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由供应商按照公告的报价方式报价,当公告规定的截标时间终了,由采购商根据供应商的报价选定一家或多家供应商作为合作对象,并线上生成交易协议。
2.5采购公告:指采购商将需要采购的物资作为标的,公布标准和条件,提出相关要求等项目内容,以期从中选择供应商的一种文书。
2.6截标:从招标公告发布起,到报价截止时间终了前,供应商可以对心仪的招标项目进行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终了后,供应商无法向该招标项目提交报价;未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则不能参与开标、议标业务。
2.7开标、议标:在报价截止时间终了后,采购商才能查看供应商的报价,即开标;并根据报价分别与供应商之间展开单价或总价的议标,即讨价还价。
中标公告: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在平台中公开发布中标信息,对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也给予通知。
2.8招标结束:由采购商经过开标、议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或发生流标情况,予以公示后即视为招标结束。
2.9 运费:指发货/退货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如商品拆卸、打包、加固、搬运等相关费用以及运输费用等。
2.10 退货退款:指在供应商签收采购商退货后,交易款项支付给采购商。
2.11 退款:指交易款项支付给采购商,商品由供应商自行和采购商协商处理。
2.12 破损:指商品的一般性损伤,经简单修复后仍可恢复全部使用功能或不影响核心功能使用。
2.13 损毁,指商品严重受损,无法予以修复或修复后其核心功能已不具有使用价值。修复成本接近商品价值的,视为损毁。
2.14 质量问题:指卖家出售的商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或金播商城品质类相关规则要求。
2.15 三包,指卖家根据国家或相关法律法规,或金播商城公示的相关规则履行商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与义务。
第三条 供应商责任与义务
3.1 为了维护金播采购类目商品正常运营秩序,保障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需对自己出售的设备及商品承担保证责任,确保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包装说明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风险,并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相应责任。保证自己发布的商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金播平台管理要求,不得出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出售,或根据金播平台管理要求禁止出售的商品。
3.2 为了净化市场环境,维护金播平台的纯洁度,金播云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供应商不得出售和发布假冒伪劣商品。
3.3 为了保护采购商对商品的知情权,让采购商更好的了解商品,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售的商品的名称、规格或尺寸、技术参数、保修维护信息等属性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3.4 为了保证所出售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供应商应对其出售的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应保证商品具有使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如商品属于“三包”(法律法规规定的三包或其他适用的三包)保障范围内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给采购商提供换货或维修等相应的售后服务。
3.5供应商需确保己方上传至金播云商平台的商品信息(品名、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指标、库存数量等)与实际情况相一致。
3.6供应商参与金播集采版块报价时,不得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更改或撤回报价。
3.7供应商参与金播集采报价并且中标之后,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发货,并保证商品完好。
第四条 采购商责任与义务
4.1 采购商在金播云商发布采购公告,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采购商不得更改或撤回采购公告。
4.2 采购商在交易前应仔细查看商品的相关情况说明,确保对商品的性能、质量、技术参数等情况有充分的了解。
4.3 采购商应当按照交易双方的约定或者供应商的规定,按时支付款项。
4.4 采购商应当提供具体的收货地址、收货人及联系方式,并保证设备和商品能够正常进场和送达。
第五条 发货
5.1为了保障交易的顺利完成,供应商应当按照如下要求安排发货:若与采购商自行约定商品发货时间的,供应商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安排发货;若未与采购商约定发货时间,供应商须在采购商付款后尽快安排发货;供应商发货后,应尽快(一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内的商户后台确认发货(填写发货时间及物流单号等信息)。
5.2 供应商应当按照订单约定的收货地址安排发货(如和采购商另行约定新的地址的,则按照新约定的地址进行安排),并负责将商品送到采购商的指定地址。如商品需要采购商到指定地点进行自提的,供应商须在发货之前明确告知采购商并得到其同意。
5.3 供应商须选择有揽收和签收凭证的运输方式发货。如与采购商约定使用没有揽收和签收凭证的运输方式发货的,双方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风险。如与采购商约定了特定的承运人运送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发货。
5.4若供应商未及时发货,采购商有权申请赔款或退款;双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或双方可申请提交金播云商进行调解处理,详情请见《金播云商金播集采版块交易规则》、《金播平台争端处理规则》及相关规定。
第六条 收货
6.1 采购商可以本人签收商品或委托他人代为签收商品,委托他人代收的行为视为采购商本人签收。
6.2采购商在签收商品时,应仔细核对商品信息,确认无误后签收;如交易双方当事人未对商品检验有特殊约定的,采购商在签收时,应对商品的数量及外观及时进行检验。
6.3 采购商收到货物后,应尽快(一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内的商户后台确认收货(填写收货时间及签收信息)。如采购商长期未确认收货,平台将在交易双方约定收货期限到期三天后,默认采购商已完成签收。
6.3 采购商在签收时,如对商品有异议,可以选择拒绝签收,并及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双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或双方可申请提交金播云商进行调解处理,详情请见《金播云商金播集采版块交易规则》、《金播平台争端处理规则》及相关规定。
6.4 采购商拒收商品时,应当说明拒收的原因或理由;
6.5 采购商收货后,供应商应该尽快回收签收凭证,并妥善保管。如交易双方因收货问题产生纠纷。平台将视签收凭证为处理双方纠纷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退、换货
7.1 采购商在收到商品后,如果发现商品的质量等与双方约定的不一致时,可以联系供应商进行退货(退款)或换货,并与供应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约定。若双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或双方可申请提交金播云商进行调解处理,详情请见《金播云商金播集采版块交易规则》、《金播平台争端处理规则》及相关规定。
7.2 如买卖双方就退货或换货达成一致约定,供应商应及时提供退货或换货地址,并确保此地址正确无误且可以顺利签收。
7.3 采购商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采用约定的包装方式,将商品按照约定的运输方式运送到约定的退货或换货地址。
7.4 采购商应保证非因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或换货的商品完好,不影响供应商二次出售。
7.5 商品在退换货过程中非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商品毁损、灭失的,供应商有权拒绝采购商的退换货要求。
第八条 交易禁止规则
为了保证金播云商交易秩序,遵循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政策,在金播云商平台从事交易的当事人应当遵循如下禁止性规定:
8.1不得以任何方式可以规避金播云商的各类规则或管控措施;
8.2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不正当的方式或手段破坏其他会员的正常交易秩序;
8.3不得在交易中诱导交易对方违背金播云商正常交易流程操作并取得钱财、货物;
8.4不得发送钓鱼链接或木马病毒信息用于骗取他人财物;
8.5不得发布虚假的商品或服务信息骗取交易款项;
8.6不得通过第三方账户实施诈骗行为骗取他人财物;
8.7不得通过价格欺诈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8.8不得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商品评价等;
第九条 附则
9.1 金播云商有权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对本规则进行调整。
9.2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金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
9.3 本规则自 2020年 7 月 20 日起生效。
附件一
零配件交易协议模板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轴承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予以说明。
第一条:货物的名称、规格、价格:
序号 | 品名 | 型号 | 规格/尺寸 | 验收标准/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含税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 (小写人民币含税 元) |
第二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合同生效后,乙方须按照甲方需求送至甲方指定地址: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运输方式: ,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由 方承担。甲方完好接收货物并验收合格前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 %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栏注明甲方合同编号) (时间)内支付合同货款。
备注:
第四条:执行标准: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第五条:质量约定: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产品,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要求。本合同产品必须为乙方经营产品,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收货和付款,追缴已支付全部货款并要求卖方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产品上均应提供合格证、相关技术资料等质量证明文件。
3、产品质量验收以合同注明的相关标准为准。
4、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原则上是设备运行之日起1年内或自乙方产品出厂18个月(以先到为准),如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本合同约定质保期的,则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条:验收:
按照合同约定及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装箱单验收。
第七条:包装:
1、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包装要求,进行提供货物运至甲方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无包装或者包装不适宜而造成货物的贬值、损坏等,由乙方负全责。
2、如由甲方负责到货装卸、场内转运、仓储的,则因到货装卸、场内转运、仓储不当造成的货物损伤,由甲方负责。
3、包装费用已含在总价内,不另计,不回收。
4、如有需要,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下,协助甲方完成产品的标签、唛头等信息的工作。
第八条: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约定:
1、甲方凭合同及双方协商的有关内容验收,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善代为保管,并有权要求乙方采取退换货、修理等补救措施,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解决该异议。甲方应配合乙方将出现问题的产品退还乙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接收货物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甲方有权在货物质量出现问题后要求乙方处理,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对该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处理,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甲方产品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经鉴定是由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如甲乙双方对产品质量存有异议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甲方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认可该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者修改: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可以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变更合同,但必须签订书面的变更或者修改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
1、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每迟延一日交货,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迟交货物总值的 %的违约金。如迟延交货超过 天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双方自动解除合约。
2、由于乙方提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约。
3、甲方不能够按照合约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付款的,乙方有权终止合约。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取得受阻一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变更或补充内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附件的形式记录签字、盖章,且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